一、什么是物業專項維修資金?
答:物業專項維修資金(下稱“維修資金”)是指專項用于物業共用部分、共用設施設備保修期滿后的維修和更新、改造的資金。
二、我市開展維修資金工作的法律依據是什么?
答:我市維修資金管理工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物業管理條例》(國務院2003年第379號令公布,2016年修訂)、《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建設部、財政部第165號令)、《廣東省物業管理條例》、《廣州市物業管理暫行辦法》和《廣州市物業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有關規定建立并執行。
三、維修資金如何管理?
答:維修資金管理實行專戶存儲、專款專用、所有權人決策、政府監督的原則。廣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是全市維修資金的行政主管部門,下屬單位廣州市物業專項維修資金管理中心(廣州市房屋安全管理所)負責統籌管理全市維修資金,并直接負責中心六區維修資金歸集等具體事務;中心六區的維修資金使用具體事務由區住房和建設主管部門負責;南沙區、花都區、番禺區、從化區、增城區維修資金歸集、使用等具體事務由區住房和建設主管部門負責。維修資金專戶管理銀行有5家,分別為中國建設銀行、中國農業銀行、平安銀行、廣州銀行、廣州農商行,負責維修資金的賬戶設立、存儲、支取、信息查詢與變更等業務的辦理工作。
四、誰是首期維修資金的交存主體?
答:(一)核發商品房預售許可證在1998年10月1日(《廣東省物業管理條例》開始施行)后,購房者與建設單位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在2003年8月31日(國務院《物業管理條例》施行)前的,且建設單位與購房者未在商品房買賣合同里約定由購房者交納的,交存主體是開發建設單位。
(二)核發商品房預售許可證在1998年9月30日前或者購房者與建設單位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在2003年9月1日后的,交存主體是業主。
五、維修資金交存的標準是什么?
答:(一)購房者在2008年7月31日前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的,首期維修資金交存標準為住宅(含別墅)每平方米建筑面積40元、非住宅每平方米建筑面積50元。
(二)購房者在2008年8月1日后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購買2008年2月1日前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的房屋,首期維修資金交存標準為住宅(含別墅)每平方米建筑面積40元、非住宅每平方米建筑面積50元。
(三)購房者在2008年8月1日后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且購買的房屋在2008年2月1日后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的,或者購房者在2008年8月1日后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且已辦理房屋產權初始登記的,首期維修資金交存標準為高層(有電梯)每平方米建筑面積105元、多層(無電梯)住宅(含別墅)每平方米建筑面積77元。獨立非住宅物業可參照高層(有電梯)住宅的標準交存維修資金。
六、如何交存維修資金?
答:(一)業主交存:物業未預交存維修資金的,業主應在房屋交付使用前,憑房屋權屬證明和身份證明自行到專戶管理銀行交存。專戶管理銀行為業主建立維修資金分戶賬,并出具交款憑證。
(二)開發建設單位預交存:2012年1月1日起,由開發建設單位在申請辦理商品房預售許可證前(辦理完項目概況后),根據預售房屋所在樓宇(區域)核準的報建面積,或以現樓方式銷售申請辦理房屋產權初始登記前,根據物業的實測面積,將首期維修資金交存至專戶管理銀行。業主應當在辦理房屋入住手續前,將首期維修資金交付開發建設單位。開發建設單位應當在收到首期維修資金當日內,將維修資金交存憑證交付業主。開發建設單位應登錄廣州市物業專項維修資金信息管理系統(https://wxzj.gzcc.gov.cn/,建議使用谷歌瀏覽器登錄)發起代交申請,代交維修資金的辦理指南欄目(https://www.gzcc.gov.cn/Item/180078.aspx?Page=0)中查詢。
七、維修資金信息管理系統登錄方式有哪些?
答:(一)廣州市物業專項維修資金信息管理系統網址https://wxzj.gzcc.gov.cn。
(二)系統用戶注冊:開發建設單位、物業服務企業、業主委員會通過“廣州市物業專項維修資金信息管理系統”注冊系統登錄賬戶,通過系統可在線發起業務申報。
(三)申請數字證書:登錄系統時需要使用數字證書,數字證書請向廣州市電子簽名中心申請,申請成功后,首次登錄時需將申請的數字證書綁定登錄用戶。
申領證書、啟用步驟:申請證書->準備申辦材料 申領證書 啟用證書
成功領取數字證書后,即由系統自動啟動市建委申報系統數字化應用功能,24小時后可登錄使用,詳情請登錄htttp://www.gzca.gd.cn或者可撥打客戶電話(95105000、83963838轉3線)咨詢,也可通過廣州市物業專項維修資金信息管理系統“資料下載”欄目下載“開發商、物管企業數字證書申辦指引”、
(四)個人業主登錄注冊綁定:個人業主關注“廣州物業管理”微信公眾號查找并綁定自己的維修資金賬戶,通過微信公眾號可實時關注維修資金賬戶余額變動情況。
八、如何查詢房屋是否交納維修資金及維修資金余額?
答:業主可憑房屋權屬證明(商品房買賣合同或房屋產權證)和身份證明材料到交存的專戶管理銀行柜臺查詢;業主委員會、物業服務企業、開發建設單位可登錄廣州市物業專項維修資金信息管理系統查詢,也可憑營業執照(業委會憑成立時的備案材料)、查詢函、授權委托書、經辦人身份證明材料到交存的專戶管理銀行柜臺查詢。
九、物業服務企業是否可以代收維修資金?
答:我市自2007年7月6日起已明令禁止物業服務企業代收維修資金。
十、維修資金有何增值手段?
答:根據《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第二十六、二十七條規定,維修資金可以用于銀行存儲和購買一級市場新發行的國債并持有到期,禁止利用維修資金從事國債回購、委托理財業務或者將購買的國債用于質押、抵押等擔保行為。
利用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進行經營的,業主所有收益應當用于補充維修資金,但業主大會另有決定的除外;共用設施設備報廢后回收的殘值應轉入維修資金滾存使用。
十一、什么情況下需要續交維修資金?
答:業主分戶賬面維修資金余額不足首期交存額30%的,應當及時續交。成立業主大會的,續交方案由業主大會決定。
十二、房屋所有權轉讓時,維修資金如何處置?
答:房屋所有權轉讓時,房屋出讓人應當向受讓人說明物業專項維修資金交存和結余情況并出具有效證明,該房屋分戶賬中結余的物業專項維修資金隨房屋所有權同時過戶。受讓人可以持房屋權屬證明(或商品房買賣合同)和身份證明到相應專戶管理銀行單方辦理分戶賬過戶更名手續。
十三、車位如何計算交存維修資金的面積?
答:規劃用于停放汽車的車位,應該按照車位的實測面積和分攤面積交存首期維修資金。
十四、維修資金的使用范圍是哪些?
答:維修資金專項用于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保修期滿后的維修和更新、改造。
共用部位一般包括基礎、承重墻體、柱、梁、樓板、屋頂以及戶外的墻面、門廳、樓梯間、走廊通道等。
共用設施設備一般包括電梯、天線、照明、消防設施、綠地、道路、路燈、溝渠、池、井、非經營性車場車庫、公益性文體設施和共用設備使用的房屋等。
十五、如何使用維修資金?
答:當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保修期滿后,需要維修和更新、改造時,可登錄廣州市物業專項維修資金信息管理系統(https://wxzj.gzcc.gov.cn/,建議使用谷歌瀏覽器登錄)申請使用維修資金,應由組織實施單位(物業服務企業、業主委員會或相關業主)提出使用方案,經維修資金列支范圍內專有部分占建筑物總面積2/3以上的業主且占總人數2/3以上的業主同意后,向維修資金管理部門申請列支,并具體實施。
十六、使用維修資金按照何種規則分攤到戶?
答:維修資金的使用應當遵循受益人和負擔人相一致的原則。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和更新、改造費用,由相關業主按照各自擁有物業建筑面積的比例分攤;涉及尚未出售的商品物業的,開發建設單位應當按照尚未售出商品物業的建筑面積分攤。
十七、使用維修資金如何實施審價制度?
答:使用方案中維修和更新、改造項目的費用預算總額在5萬元以上(含5萬元)的,應當實行審價,但維修資金籌集和使用規約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以及經物業管理區域內專有部分占建筑物總面積過半數的業主且占總人數過半數的業主同意不審價的除外。
按規定應當實行審價的,組織實施單位在提出使用方案前應當向審價單位提供實施方案、預算書等相關材料,有審計單位出具預算審價報告。各維修資金專戶管理銀行對維修資金使用工程項目提供預算審計服務,出具預算審計報告,并承擔預算審價費用。
十八、什么情況下可以申請緊急使用維修資金?
答:發生危及房屋使用和人身財產安全等緊急情況,需要立即對共用部位、共用設施進行維修和更新、改造的,組織實施單位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合同約定立即組織實施維修和更新、改造。
欠款縮成緊急情況包括:
(一)電梯故障:發生沖頂、蹲底等嚴重影響乘客安全的故障,或經電梯監督檢驗機構、電梯原制造企業進行安全技術評估,認為的電梯存在安全隱患,可能發生危及人生財產安全事件,或唄安全監察部門認定存在故障隱患發出監察指令要求停梯整改的;
(二)消防設施故障:消防行政主管部門出具《責令改正通知書》或《火災隱患限期整改通知書》的;
(三)屋面、外墻滲漏:房屋安全鑒定機構出具證明的;
(四)樓梯外立面存在脫落危險。房屋安全鑒定機構出具證明的;
(五)未移交供水公司的二次供水水泵運行中斷;
(六)排水設置堵塞、爆裂;
(七)其他危及房屋使用和人身財產安全的緊急情況。
十九、如何申請緊急使用維修資金?
答:符合緊急使用維修資金情況的,應由組織實施單位負責向相關部門(機構)申請開具符合緊急使用維修資金情況的證明文件。除按照相關規定可以不審價的項目,項目預算總額超過5萬元(含5萬元)的,還須實行審價。組織實施單位制定并公示工程項目的緊急使用方案,同時登錄廣州市物業專項維修資金信息管理系統發起緊急使用申請,向所在區住房和建設主管部門提交申請資料,審核通過后具體實施。
二十、什么是維修資金年度維修計劃
答:組織實施單位可以根據物業管理區域內共用部位、共用設備的使用情況,編制年度維修計劃。年度維修計劃經維修資金列支范圍內專有部分占建筑物總面積2/3以上的業主且占總人數2/3以上的業主同意后,可以按照年度維修計劃向區住房和建設主管部門申請使用維修資金,不需要每個子項都走雙2/3業主同意流程,通過一次投票集中表決多個計劃維修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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